查看: 9418|回复: 4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从不骂人不代表你可以骂我

[复制链接]

286

帖子

2108

威望

2933

金豆

LV.5

Rank: 5Rank: 5

积分
92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23 12: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早上刚刚发了个朋友圈,大致是这样的:


在你最冷的时候,我选择把我百分百的温暖给了你,在你一再放手的时候我没在坚持,我愿是个孩子,那样就能开心的说,我只是个孩子,撑不起人们所说的坚强的翅膀。然而我长大了,我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是怎么对我的,永别吧,人生中第一个渣男。


我一直以为,毕竟曾经愉快的在一起玩耍过,我也曾经掏心掏肺的对你好过,你劈腿后我是真的伤心欲绝过,彻夜不眠过,每个频道不停的乱逛过,但是说我骚扰的人,你是第一当事人吗,你有经历过整个过程吗,但凡我有一点点心机,也不至于别人都睡在一起了,我还傻傻的相信他说不想做便宜爹,说只是寂寞了,说玩完在跟我一起去新区。

如果对方确实很优秀,很帅气,然后像你们描述的那样我那么希望被土豪包养,是啊,我完全有理由去死缠烂打,然而他并没有一件符合上面所列。


昨天知道号被盗,朋友说打客服电话,我打了。然后你发YY问我是不是冻结了你的两个号,因为手机上的,打不开黑名单里面**人的对话框,我想帮你解开,但是我并不欠你,上来第一句话就是:赶紧给我解开!我只是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三番五次去拿你嘴里对你纠缠不休的一个三十多岁大妈的那点点金币。


我真的不希望事情变成这个样子,昨天气到不行都忍住了来做键盘侠的冲动。


自始至终,我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你,只愧对我自己。


杀怪,对不起,这么突然的让你火了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帖子

33

威望

112

金豆

LV.1

Rank: 1

积分
15
沙发
发表于 2016-6-23 12:42 | 只看该作者
我无所谓呀。只是一个人渣怎么可以先骂一个受害者?要是偷东西没有惩罚,我也去上别人号拿点金币。事后就说:我缺金币,就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6-6-23 12:50 | 只看该作者
目测要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帖子

223

威望

784

金豆

LV.2

Rank: 2

积分
109
地板
发表于 2016-6-23 12: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脸啊 群魔的的就是不要脸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帖子

10

威望

16

金豆

LV.1

Rank: 1

积分
14
5#
发表于 2016-6-23 12:59 | 只看该作者
魅儿么么哒表伤心了不值得,真的人品这么差的人此生仅见,看清了也好省的在被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6-23 13:02 | 只看该作者
不是第一当事人,没有经历别人的人生,请不要用你肮脏的思想去想别人。如果你是第一当事人那更好,那些所谓的三十多岁大妈电话微信短信骚扰,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是怎么回事。

点评

已经习惯群魔满嘴喷粪,下次看见直接无视吧,他们也只能在论坛口水口水了。  发表于 2016-6-23 13: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帖子

104

威望

176

金豆

LV.2

Rank: 2

积分
108
7#
发表于 2016-6-23 13:11 | 只看该作者
魅儿。。你不是R M B。。当然做不到人人都喜欢了。。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与心。。当然了。。我是喜欢你的。。让疯狗去狂犬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帖子

104

威望

176

金豆

LV.2

Rank: 2

积分
108
8#
发表于 2016-6-23 13:12 | 只看该作者
依旧超凡 发表于 2016-6-23 13:11
魅儿。。你不是R M B。。当然做不到人人都喜欢了。。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与心。。当然了。。我是喜欢你 ...

杀怪打人别打脸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帖子

223

威望

784

金豆

LV.2

Rank: 2

积分
109
9#
发表于 2016-6-23 13: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那种人应该啪啪的抽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6-23 14:04 | 只看该作者
- - 。。。。。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可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剑侠世界-绿色区

Powered by Discuz! X3.1

Copyright © 2014 Kingsoft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金山软件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论坛导航